刷屏的“景观色情”会彻底毁了旅行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4-11-03 14:43:3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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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风从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南下,将数百万只候鸟送到英格兰,它们很多会在沃什湾稍作憩息,然后飞往温暖的非洲大陆。麦克法伦居住在离沃什湾不远的剑桥郡,每年这个时候都会看到槲鸫(hú dōng)、白眉歌鸫、椋鸟、麦鸡等迁徙鸟类乘风而至,“它们的羽毛中仍裹挟着极地的气息”。

  这时,阳光会变成麦克法伦所说的柠檬黄色,他最爱的山毛榉树也渐渐染成红褐色,榆树叶则转成了金黄色,“和乌鸫的虹膜押着同样的韵脚”。他有时一个人到野外去徒步,有时约上好朋友,比如自然文学作家罗杰·迪金,一起到坎布里亚爬山、野泳。

  等到冬天的第一场雪落下,麦克法伦也许会带上一小瓶威士忌,出门沿着熟悉的街道和小径,走进雪后的荒野。

  他爱喝威士忌。多年前《古道》在中国出版,他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是冬天,刚从苏格兰高地的山脉下来。穿过了高地阳光、暴雨、暴雪和冰雹的麦克法伦,一边喝着威士忌,一边给记者回信。

  麦克法伦不知道的是,当他因为“行走文学三部曲”再版而接受采访时,其中一份采访问题也是记者在深夜的微醺和乡愁中完成的。他的回信在入秋之前抵达,一如他的旅行写作,信中有森林、雪山、野兔、古道与河流,还有被这些风景所塑造的麦克法伦。

  一岁时,父亲就带着他登上喀麦隆北部鲁姆西基的山峰。对麦克法伦影响最大的是外祖父爱德华·佩克(Edward Peck,1915—2009),一位备受尊敬的外交官和登山家。他传奇般的登山经历,以及对荒野至死不渝的热爱,让自然对麦克法伦“施下强大的魔法”。

  八岁时,佩克在阿尔卑斯山脉的南峭峰遇见了英国珠峰探险队队长查尔斯·布鲁斯(Charles Bruce),当时布鲁斯组织了人类历史上首个以登顶珠峰为目标的探险队。二十多年后,佩克被派到印度德里服务,便带着妻子艾丽森和女儿,到喜马拉雅山脉的马纳里山谷徒步游玩。他后来策划了攀登珠峰的活动。在20世纪的最后25年,佩克和妻子艾丽森在世界各地的山脉中度过了余生。

  外祖父退休后,在苏格兰高地的乡间买了一栋小屋,麦克法伦童年时几乎每年都来这里度夏,在附近的海岸、森林和凯恩戈姆山脉中,开始了探索自然的旅程。他常常拿着一本《岩石及水晶指南》,在苏格兰的海岸边低头搜索几个小时,寻找蛇纹石、孔雀石、玄武岩、黑曜岩、紫水晶等瑰丽神奇的石头。

  麦克法伦想从一块小小的石头身上寻找地球湮灭了亿万年的秘密:譬如巴黎曾经是一种巨大长毛象“重重踩过、结伴吃草”的地方,今天凡尔赛宫所在的地方,生活着数不清的巨兽和热带生物;再如化石搜寻者们找到的鱼龙和蛇颈龙化石,它们可能目击过一颗曼哈顿大小的小行星撞击地球的瞬间,而这场灾难的幸存者演变成了今天的鸟类。

  一只石鹨(anthus petrosus)在苏格兰东北部的海岸上觅食。(图/图虫创意)

  从英格兰中部到苏格兰高地的路上,每一条古道,每一片树林,每一条河流,都以其魔力塑造了麦克法伦。

  他常常感到好奇:英格兰乡野的白垩土是颗石藻形成的,它们毁于行星撞击地球后的第五次生物大灭绝,走在今天的白垩土埂上,是否会踩到一头蛇颈龙的头盖骨?父亲每次驾车载他去外祖父家,路上总会在中间的洛蒙德湖停下来游泳,从水里出来后,为何他就像充满电一样,变得精神焕发?他在德文郡奥克门特山谷看到过的一只蓝背隼,如何巡视和守护那片山地和阔叶林?

  麦克法伦后来在《古道》一书中说:“鸟兽的行迹才真是最古老的道路:千万年来,天空被刻上了无形的迁徙路线,以磁力标记,把野雁从西伯利亚带到这片海滩,又让游隼从斯堪的纳维亚飞来。”更令人着迷的是,“鸟类迁徙图连接的并不是城市与城市、跑道与跑道,而是一片荒野与另一片荒野:通过它们,大不列颠和爱尔兰的沼泽、泥滩和内陆湖泊向外接入了一张更大的荒野网络——其中有斯堪的纳维亚的北方森林,以及西伯利亚广袤的苔原”。

  人类无法像鸟类那样迁徙。麦克法伦接近自然的方式是行走,在高山上徒步、冰川里攀爬、沼泽中跋涉、江河湖海间漫游,寻找一切能够打开那片土地的地上文明和地下历史的钥匙。

  在麦克法伦埋首寻找石头时,他的自然观便开始与外祖父不尽相同。外祖父是传统的荒野爱好者,延续地理大发现时代的探索与求知冲动,对自然或多或少仍有一种征服并拥有的欲望。当他们被问到为何登山时,或许都会想起英国人乔治·马洛里的话,“因为山就在那里”。麦克法伦更多关注风景与自我的关系,他要“走进”而不是“征服”自然,尝试弄明白“为什么我们会爱上那些不爱我们的风景”。

  2009年的夏天,麦克法伦的外祖父逝世,他决定从南往北徒步穿越苏格兰的凯恩戈姆山脉,去参加外祖父的葬礼。

  在路上,他采集了凯恩戈姆的鲜花,“一束要放在外祖父的灵柩上,一束要在山口顶上焚化”。到了山口,麦克法伦把一路上收集到的香杨梅、杜鹃、刺柏和干石楠花束放在一块花岗岩上,在暮色中点燃这束橙红色的烽火。这类花岗岩是外祖父最爱的岩石。

  在十多年前的一次公开演讲中,麦克法伦播放了诗人爱德华·托马斯(Edward Thomas)遗孀海伦朗读的诗歌《小径》(The Path),托马斯写于1915年的小诗。诗中写到托马斯与孩子们每天走过的小路,他们“年复一年,以脚步的泉流向青苔镀上银色”,而“小径看似通往 / 某个传说中的地方或是仙境,人们曾希望在那 / 流连忘返,直到,突然,森林的尽头就是路的尽头”(祈尘译本)。

  麦克法伦认为,“小径”有两层意义:一方面,孩子们每天走过这条小径,踏着苔藓、青草和枯树叶,让这条路在森林中保持清晰;另一方面,他们在自己的内心里也踩出了一条小径,把那条小径变成一条银色的河流,流淌在内心与时间的原野中。而托马斯诗中的孩子,不仅仅是托马斯自己的孩子,也代表着所有的小孩,他们童年时看过的风景,或许将会在一生中都影响和引领着他们。

  外祖父的葬礼结束后几天,麦克法伦带着三岁的儿子和五岁的女儿,登上了他们人生中的第一座高峰——英格兰湖区的达令丘陵。他此刻才算是真正读懂了爱德华·托马斯的诗:

  “孩子们走在前头,爬上最后一道坡,接受那些足迹的邀请,把自己的小脚踩进脚印里。我看着他们走,想到自己也曾是这样的孩子,在父母的照看下前行,又想到母亲也曾是这样的孩子,在外祖父母的照看下前行。到了山顶,大家坐到一起,喝着甜茶,眺望伸向远方的连绵山岭,一道接一道,数不胜数。”

  中年以后,麦克法伦开始爬树,一次次重温小时候和弟弟一起攀爬山毛榉树的经历。他和朋友罗杰·迪金常常交流爬树的经验,什么树木好爬,什么树木不宜攀登。他们都喜欢卡尔维诺在《树上的男爵》的爬树心得:“倾听汁液流经大树的每个细胞,树干中的年轮刻画出岁月的流逝,鸟儿在巢里沉睡、颤抖,毛虫醒来,蝶蛹裂开。”

  罗杰·迪金去世前不久,从哈萨克斯坦带回来一颗野生苹果的果核,种在麦克法伦的花园里。今年秋天,苹果树又挂果了,每一颗都“像硬币一样清脆明亮”。

  这是来自天山脚下的种子,那里还有世界上最后的野生苹果树林。它们最早生长在中国长江流域,大概由候鸟携带着种子迁徙到甘肃、伊犁河谷和天山,在7000年前因为马匹被用于丝绸之路贸易,苹果作为马匹的口粮,穿过马的消化系统,在中亚与罗马的土地上生根发芽,最后才被移植和培育到世界各地。麦克法伦和罗杰把那片野生苹果林视为人类的伊甸园。

  人们往往认为这是一种“重新连接自然“的生活方式,但麦克法伦并不太赞同,因为那样说“就好像一个热水壶重新插上电那么简单”。或许,他希望从中获得的是一种新的视角,像鸟类一样不带偏见地观察边界林立的地球表面,像河流一样清楚河床的皱褶与鱼类的迁徙。他开始赞同当下的一些自然权利运动,它们正在尝试赋予河流、高山、森林等地理实体以法人地位,让“树木有树木的权利,昆虫有昆虫的权利,河流有河流的权利,高山有高山的权利”(语出托马斯·贝里)。

  当麦克法伦收到我的英文署名为Rivers的采访函时,他告诉我,他刚刚写完一本关于河流的书《河流是活着的吗?》(

  ),满脑子都在想着河流的事情。我们一起聊了聊他刚刚再版的三部曲,以及我们对自然的共同乡愁。

  :中国是一个于我而言很重要的国家:我妻子蓝诗玲(Julia Lovell)是一位汉学家,翻译中国小说(鲁迅、韩少功、老舍、张爱玲等),她还是伦敦大学的中国历史及文学教授。我们的三个孩子都会讲普通话,最小的孩子刚在清华校园内一所中文授课的小学上完一学期的课回来。

  我2000年及2007年在中国生活过,其间还曾在中国的大学授课。我希望在不久的将来能和伴侣一起回去。我经常阅读而且非常喜爱中国文学,古典诗歌的山水传统对我书写山峦河川以及更宏阔、更荒凉的世界有着一份特别的影响。出于所有这些原因,我的书被翻译成中文、被中国读者阅读,对我来说意义重大。

  :读你的书,我有一股强烈的、对自然的乡愁。我的童年在中国岭南的山间度过,我现在对鸟类、植物和鱼类的兴趣,似乎总能追溯到小时候在河边和山岭上的岁月。在《荒野之境》中,你写道,荒野也在呼应过去,包括历史与个人记忆。所以,你的童年是怎么样的?它和现在的你有什么联系?

  :和你一样,我的童年也满是自然的印记。我在一个小村庄长大,位于英格兰中部(诺丁汉郡),那里有大片空旷的农田和树林。

  我们一家人出门度假,总是去山区:苏格兰高地、康尼马拉山区、威尔士的斯诺登山。我学了些基本的观鸟技巧,但最重要的是,我爱上了荒野。我还经常飞蝇钓鱼,由此爱上河流,并或多或少学会了如何“阅读”游移其间的生命。

  不过,对我来说,最关键的还当属登山。我祖父母住在苏格兰东北部的凯恩戈姆山脉,我正是在那里学会了怎样用地图和指南针在比较艰险的地区导航,怎样攀岩和攀冰,怎样在高山滑雪、在野外露营。最重要的是,在那里,我体会到了在大山中是什么感觉。

  我感到欣喜、兴奋且渺小——因渺小而欣喜。因此可以这么说,从那时起,山就构成了我的心,这也是为什么我的第一本书试图探寻一个问题——不论是在我自己的生命中,还是在更广阔的文化史背景中——为什么人类会爱上高地,6t体育入口爱上山峰,有时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

  如今我在年近五十的时候,似乎对于河流的感觉,也兜兜转转回到了原点。过去三年,我总是待在河中、河上或河边,为了完成这本关于全世界江河的生命、死亡以及权利的新书。

  上述一切都是想说:从我还是个孩子起,自然就以各种形式潜入我的骨子里,并且一直留在那儿,似乎再也不会离开。

  穿过英格兰伯克希尔的白垩溪。白垩溪发源自白垩岩地貌,全球85%的白垩溪位于英国。麦克法伦一直在努力推动对英格兰白垩溪流的保护。(图/图虫创意)

  :那么多年之后,你为什么重新开始爬树?你觉得这是一种重新连接自然的方式吗?我小时候也喜欢爬树,特别是高大的荔枝树。在中国,6t体育入口现在有很多年轻人爱上了观树、抱树,有的大学甚至开设了爬树课。

  :原来你也喜欢爬树(向远方大陆的另一个爱树人致意!)——还有,在中国,爱树也是一种“显学”,这两件事真是让我惊喜。

  你或许知道,“抱树人”(tree-hugger)这个说法,现在经常被用来讥讽环保主义者或者“嬉皮士”,但它其实源于一场非常严肃的抗议活动,即印度北部的“契普克运动”,由女性主导的村民们抱住森林中的树木,或者用红丝带将自己绑在树上,以此来阻止那些树被砍伐、出口。“契普克”这个词在印地语中意为“拥抱”。这项起初主要是由经济原因驱动的抗议,后来演变成一场生态女性主义运动。伐木的背后是更广泛的资本主义/采掘主义式剥削,而抱树抗议的背后则是更广泛的生态关系网。

  另外,你读过卡尔维诺的《树上的男爵》吗?绝妙的树木寓言。在那个故事里,一位叫柯希莫的年轻贵族在和父亲大吵一架后,有一天爬上了自家花园深处的一棵樱花树,就在树上度过了余生!就像你和你的荔枝树。我确实也喜欢爬树,那是接受按手祝福,是成为鸟,是抵达观景台的透视点。我尤其喜欢在有风的时候来到树顶,当树木或森林开始摇摆,在树冠的每一声轻响、每一次倾斜中,风——那地球之息——都清晰可辨。

  至于说连接,我对“和自然重新建立连接”这个想法(就好像一个热水壶重新插上电那么简单)略微有些怀疑。

  我们和生命世界之间关系破裂,是一个漫长、迟缓、离析的过程,修复它,需要很多双手、很长的时间——如果说修复还有可能的话。但这种修复必须从某一点开始,我想爬树或者抱树不失为一个很好的起点:去近距离地感知在时间与空间中的这样一种存在,一方面我们几乎无法理解它们,但另一方面我们跟它们不仅有差异,也有亲近感。爬树或抱树时应该问的问题,不是“树如何像人一样?”,而是“人如何像树一样?”。

  英格兰哈德良长城的这棵岩槭树是当地最著名的地标之一,树龄超过300年,2023年9月被一名16岁的少年蓄意砍倒。麦克法伦在接受《卫报》采访时说,纪念这棵树的最好方式,是种下更多树木,获得新的森林。(图/图虫创意)

  :让我们谈谈山。我喜欢山,甚于大海,喜欢河流,也甚于大海。这些或许都是因为我的童年经验,我对南方潮湿而雾气弥漫的山岭总是觉得亲切。你的《念念远山》写的是人类的恋山史。而你自己,最喜欢什么样的山呢?

  :我发现我们有很多共同点——喜欢山甚于大海,喜欢河流也甚于大海。打钩,打钩;一样,一样。

  至于我喜欢什么样的山,简而言之,就是北方的山,冰雪之山,居于海边的山。在格陵兰、挪威、苏格兰西北部高地,有着5亿年历史的石英岩和老红砂岩构成一座座巨大山峰,从刚被冰川覆盖不久的高原拔地而起。在山巅之上,你能看到夕阳降下北大西洋。那余晖——如此清晰而强烈——就如约翰·伯格所说,“如光河决堤,漫过欧洲边缘”。

  对我来说,山主要是寒冷的地方——高海拔,冰雪覆盖,阳光清澈;而不是温暖潮湿的地方。我的确喜欢欧洲那些长着山毛榉林的石灰岩山脉,在希腊、斯洛文尼亚、意大利北部。当然还有阿尔卑斯山脉和喜马拉雅山脉。

  在《古道》中,我写过在四川行走和登山的经历,我在隆冬时节去了贡嘎山。这是我最喜欢的登山经历之一,直到现在有些情景还历历在目,明亮得就像当时的阳光。

  :我从前住在一条小河边,现在住在珠江的入海口,这里在19世纪末发生过影响中国历史的海战。我总是想从那些描写河流、三角洲的书里找到答案,那里的居民和文化应该有不少共性吧。你认为河流是如何影响我们的观念和世界的?

  :无论什么时候我都很乐意聊聊河流!我真羡慕你所在的地方,傍河而住,伴河而居,且在它消逝于大海的地方。然而,我同时也非常清楚,珠江河口会“记得”第一次战争前夕的极端殖民暴力,施加暴力的一方正是我的祖国英国。我的妻子兼搭档蓝诗玲曾写过一部战争史,她在书中清晰讲述了英帝国在这些冲突中的暴行。

  你说住在河口附近的人们应该有很多相似之处,这个想法很有意思。我曾经参与一项名为“大西洋岛屿文化研究”的项目,该项目试图绘制出欧洲西北部临大西洋的地区之间的关系图,从挪威,经奥克尼群岛、设得兰群岛和法罗群岛,沿苏格兰西北部及爱尔兰西海岸,一直到法国的布列塔尼和西班牙的加利西亚。

  这个项目得出两个突出结果:(a) 这些地区之间的海上联系持续了数千年之久;(b)这些地区之间的文化相似性要大于它们与本国内陆“大都市”或首都之间的相似性。“中央—边缘”的等级制度又一次被打破了。

  :我很高兴你在书里提到了中国的“山水”,也很喜欢你把中国诗人理解的“自然”翻译为“wildness”(野性)。我知道你在中国北京待过一段时间,你有没有探索过北京周边的山脉和河流?

  :很高兴你认可我对“自然”的译法。我把它理解为一个过程,一种波动,作为一种情感而燃烧或迸发出来。

  从这个角度看来,我认为中国的这一概念与某些前苏格拉底哲学家,如赫拉克利特,以及20世纪、21世纪的过程本体论学家,如A.N.怀特海和蒂姆·英戈尔德的思想亲如一脉。在他们看来,生命总是而且只能存在于关联中。这也是我在写作和思考江河时一直萦绕在心头的问题。

  至于中国古典诗歌及诗学,在我20岁出头的时候,我读了很多李白和杜甫,还有其他相对没有那么知名的山水诗人。事实上,把这些作品介绍给我的人不是我妻子,而是埃兹拉·庞德。通过他早期译诗不甚严谨的译笔,我读到了这些诗人——比如我一度能背诵的《蜀国弓箭手之歌》,或者《河商之妻》(即庞德所译的《诗经·采薇》和《长干行》)。我喜欢那些清晰的意象,喜欢他们用精雕细琢的寥寥数语勾勒出悠远、惊奇与气象。

  继庞德之后,多亏了我妻子,我读到了大卫·辛顿的精妙译文。毫无疑问,那一时期的中国文学的风格后来也影响了我自己的写作。

  就中国的河流而言,我印象最深的是四川的山地河流,关于它们我也写得最多,就如我刚才所说。不过,2007年的冬天,我住在北京时,有时会去那些皇家园林的湖区,加入“北极熊”的行列。“北极熊”就是冬泳者——大部分是退休的大爷——他们破开冰面,在湖里游泳。我记得一次游完泳后,我快冻僵了,有人递给我一瓶辣椒油。我们把辣椒油涂在身上,身体便渐渐暖和起来。那就是一种野性:在冰冻的湖边,6t体育入口浑身又刺又麻,冒着热气……

  :在你的书里,鸟是很重要的角色。你是观鸟者吗?英国人发明了现代观鸟,今天那里的观鸟文化是什么样的?你如何理解观鸟这种自然观察方式?

  :我很喜欢观鸟,但不是一个真正的观鸟者,更不能算是“鸟人”,更加绝对不是“鸟学家”!我对某些硬核观鸟者的“打卡”心态持怀疑态度,在我看来,那就好像收集宝可梦,太多“诱捕—分类”本能在里面。

  我更倾向于以共情的方式来看待“识别”。识别,以产生共鸣,而非为了给它贴上标签。我和艺术家杰基·莫里斯一起花了五年时间创作了一本大型《鸟类之书》(Book of Birds),这本书试图创造出一种完全不同的野外图鉴,让更多的感情、回应和羁绊融入其中。

  :你很担心荒野会消失,我也是,但我们都在日常生活中找到了自己的荒野。例如,在阳台观鸟时,我会想到一种古老的生活和野性仍在它身上存在着。你会有这样的想象吗?如果让你选择,你希望成为哪种动物?

  :我也有这样的想法。在我看来,观看候鸟迁徙是最动人的经历之一——“动人”有两种含义,一方面是情感上的,另一方面是它真的令人身临其境。

  春秋两季,天鹅或大雁排成V字飞行,从上空降下,发出扑翅声;它们落在水面时,又发出啼鸣与呼啸:这些声音提醒我,我们生活在一个不断变动的世界中,以鸟的眼光看来,民族国家的界限毫无意义。

  如果我能变成一只鸟,我想成为一只杓鹬(sháo yù)——那优美的弧形喙,那些在北方苔原、河口泥滩和高地沼泽之间穿行的飞行壮举;或者一只剪水鹱(hù),勇猛飞越浩瀚无垠的北大西洋,直抵北冰洋的坚冰边缘。

  大西洋鹱(manx shearwater)是鹱科剪水鹱属的一种海鸟,广泛分布于北大西洋的亚北极和温带海洋区域,以其尖锐的鸣叫声和神秘的咯咯声而闻名,曾被英国威尔士的海盗误认为是女巫,在一些地方被称为“魔鬼鸟”。大西洋鹱的寿命较长,鸟类学家1957年环志的一只大西洋鹱活了超过50年,总计飞行了800多万公里。(图/Ómar Runólfsson)

  :你说,没有哪片风景只发出一种声音。每个人对自然界的声音,可能有不一样的感受。比如,中国南方的人对雨声感觉到忧愁,中国西北的人对雨声感觉到喜悦。你呢?哪一种自然的声音,最容易触动你的感觉?

  :帆布上的落雨声总是会带我回到在湖区露营的童年情景;那薄薄一层布令我能保持干燥,与此同时,在门外,全世界噪声大作……树木在风中发出吱吱嘎嘎的声音,就像暴风雨中的旧船木。大雪落下时,会发出沉闷的耳语,雪落的同时也困住了声音……

  :在中国,荒野爱好者越来越多了。不过有很多人只是把荒野、自然当成背景,拍了照片后分享到社交网络,并不是真的在探索荒野。你也见过很多这样的现象吧?作为一个严肃的荒野爱好者,你如何看待他们的行为?

  在图像表现史上,风景从未像现在这样被无所不在的相机捕捉,也从未被如此肆意地消费过。Instagram和Twitter上有数以亿计的超饱和日落和完美无瑕的倒影照片。这些照片中的绝大多数刻意切掉了人类世的背景——这背景是上述照片存在的条件,也是其手段——这些照片选择了纯粹的简单,放弃了折中的复杂。

  这个景观色情的黄金时代与灾难性的栖地丧失、第六次大灭绝,以及行星级的荒野消失同时发生,并不是偶然。

  我们用这些图像满足自己,欺骗自己:这世界一切都很好,一切都会好的;自然取之不尽,将能继续满足我们遥远的需求。每年都有数十亿这样的照片在我们之间流传,把安慰从一个屏幕传递到无数个屏幕,日积月累之下,产生了一种麻醉般的消极态度:对巨大环境危机的麻木意识,结合了对改善现状的麻木意愿。

  麦克法伦的自然观不是征服高山和荒野,而是走进它们,理解它们,成为它们。(图/电影《林中漫步》)

  :行走,阅读,观看,倾听,关切,改变。在路上,我向来会带书。语言(language)、文学(literature)和风景(landscape)是我生命中的三个“l”,这三者的交织关系给我提供着源源不断的惊奇。我喜欢在去一个地方之前或者在当地的时候读关于那里的文学作品,通过作家来多少了解一点这个地方。

  比如拉贾·舍哈德关于巴勒斯坦的回忆录和地方写作(在我看来,《漫步巴勒斯坦》是一部小众杰作),或者利塔·梅色斯托克索在去往加拿大东北部的因纽特人家园尼塔希南之前,用法语和因努埃蒙语写作的诗歌(《阿提库乌台:北美驯鹿之心》)。

  :你在书里写到了一些和坟墓有关的旅行,这太棒了,我也喜欢在山里寻找诗人、作家、学者的墓地。中国和西方的墓地很不一样,中国的墓地讲究“风水”,它更加彻底地融入到自然之中。古人的墓地很少连在一起,往往在某座山的深处,独享一片风景。不久前,我在惠山参观了宋代诗人秦观的墓,在长沙拜谒了地质学家丁文江的墓。它们所在的地方都很偏僻,没什么人到访,只有山风和偶尔的鸟鸣。当然也有相似的地方,比如你在书里提到一位女性,她希望自己的墓地在一个悬崖上,因为那里可以对着大西洋。你为什么喜欢探访墓地?容我很冒昧地问你,你想过自己的墓地是什么样子的吗?

  :很棒的问题。是的——在《深时之旅》中,出于写作的必要,我对丧葬仪式与习俗产生了很大的兴趣:坟墓与墓园的建筑;人类产生令死者埋入土中、地下的冲动(这自然比登山冲动要古老得多)的远古年代;特别是不同文化和时代的墓葬品的细节——墓葬品是我们为死者随葬的祭品或陪伴他们进入来世的礼物。我天然地认为死亡并非终点,而是一个连续过程中的一点。这种想法并不是一种安慰手段,而是唯物主义经验与形而上学经验都可得出的逻辑推论。所以,是的:我被许多墓地吸引。

  最近,我跟好友及搭档、音乐人约翰尼·弗林合作,写了一首歌——我之前跟他合作过两张专辑,《迷失雪松林》(

  ,2023 年)——这首新歌叫《葬礼祝福》(Burial Blessing),我们在一个有5000年历史的通道式墓穴中录了一版,那是一个由新石器时代祖先建在山顶上的墓,俯瞰着广阔的塞文河洪泛平原。

  我自己的坟墓会是什么样?很高兴被问到这个问题。坦白说,我宁愿散入水中、风中或大地上,而不是被束缚在一个地方。正如《葬礼祝福》的歌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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