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阳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发布并实施。该条例是贵州省贵阳市制定的第一部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地方性法规,是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全市落地落实的重要成果。
《条例》明确了市(县)政府、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以及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在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中的职责。在规划和管控方面,结合贵阳市农村实际,明确了新建住宅的宅基地面积、6t体育官网建筑层高和建筑面积等标准,以及附属用房的层数、层高和建筑面积标准。
同时,《条例》还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不予批准情形等也作了详细规定。6t体育官网针对贵阳市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农村村民建房需求,《条例》将此区域的建房情形作为特别条款单列,在保障村民刚需的同时,体现分区管控、分级管理原则。
《条例》厘清了各职能部门、乡镇政府及村级组织的职责,明确了从规划与管控、申请与审批、建设与管理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责任主体以及办理流程,有助于杜绝违法建设。通过规定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住宅建设管控和住房需求保障措施,满足该区域内村民的住房需求。同时,设置了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和管理的制度措施,提升工匠技能水平,保障住宅质量安全。